乐鱼体育app最新下载:广东商帮(七):广州十三行之同文行潘振承的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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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是一种直觉,发觉网上有N多关于广州十三行的文章,“多如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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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是一种直觉,发觉网上有N多关于广州十三行的文章,“多如牛毛”。
再认真考证一下,此语乃出自《北史·文苑列传序》的那句“学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
牛毛有多少根,我没有去细细数一数,但“麒麟的角”这么珍贵稀少的宝贝,值得统计一番。
输入主题“广州十三行”,能够找到387篇论文(1957年-2025年3月)。
对于广州行商的研究,笔者是在“广东商帮”的框架下进行的,学界在广州行商的政治史、经济史、制度史等方面做了深入探讨,对行商家族史研究则相对薄弱,甚有不少行商家族事迹遗缺或歧误。
笔者在家族史的研究上,也颇有兴趣(而对于政治史、经济史、制度史却恰恰很不擅长),今就参考多篇文本(具体见文末的参考文献),试图做一个简单的潘振承的年谱,这应该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需要说明的是,编一个著名人物的年谱,不是几天功夫就能完成的,也不是1万多字就能完成使命的。
今天收到了,一本是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还有一本是潘刚儿、黄启臣、陈国栋编著的《广州十三行之一:潘同文行》。
当然,本文只能算是初稿。或如我们想画一副精美的工笔画,此只能算是在素描勾勒阶段。
文中错谬,笔者自己也会及时更正(找到新史料的时候),但也敬请读者专家指正,这样子就能够更快形成合力。
潘振承出生于清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六月十二辰时。1714年7月23日(农历六月十二)。
白礁古属泉州府同安县明盛乡积善里二十都白昆阳保栖栅社,民国初属同安县第三区角美乡白礁保,1956年属同安县灌口区金山乡潘厝社。1957年划归龙溪县辖。现属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白礁村潘厝社。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七月,潘振承的原配夫人黄淑敬出生。她比潘振承小两岁。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妾周氏出生。此周氏未生子,终于乾隆八年(1743年)。庶室周氏(1718-1742)。
1720年,由16家洋行商人为建立稳定通商秩序,成立“公行”,此为自发建立的商人互助组织。
周闰观出生,“在粤娶周氏,家谥闰观,生于清圣祖康熙五十七年”。周闰观比潘振承小6岁。周闰观(1720-1798),潘有能、潘有为之生母。
雍正五年,取消海禁。福建人民很多出海到南洋贸易。向来热衷贸易的商民,如打开大闸的游鱼,大批涌向五湖四海。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身为长子的潘振承也选择下海。
雍正十年 (1732年) , 洋行共有17家, 其中有闽人陈汀官、陈寿官2家陈姓行主, 时间与《潘氏族谱》所记载潘振承曾在陈姓洋行中经理事务相符, 故推断陈汀官、陈寿官, 其中当有一人曾是潘振承的东主。
潘启跟随他的父亲去马尼拉贸易,大概为 2至 3 年,即 1732 年至 1734 年,也就是潘启官18 至 20 岁。
魁官行应是陈魁官最先设在马尼拉的商行。 陈魁官到厦门后,又建立了厦门的商行。到1726 年,陈魁官又在广州建立了一家同名公司,该商行在 18 世纪 20 至 30 年代主要经营厦门至马尼拉和巴达维亚的生意。
陈魁官也是正丰行倪永官的合伙人,是 18 世纪 20 年代末到 30 年代最重要和活跃的行商之一,在广州和厦门两地进行贸易,也是当时最主要的前往马尼拉贸易的商人。
1737年,潘启的父亲潘乡(1689-1737年)去世其父去世,48岁。潘启官当时 23 岁。
在丹麦哥本哈根国家档案馆( RAC) 保存的 Ask 1118 档案中,就保存了 1738 年 9 月 4 日正丰行与丹麦亚洲公司贸易的档案,其尾署明即有“陈魁官”三字。
也有文章认为,潘振承入粤的时间大概为乾隆五年前后, 即公元1740年, 也就是说, 到广州时, 他是26岁左右, 风华正茂, 正是精力充沛、大展鸿图之时。(王丽英《潘振承的成功之道》
乾隆七年,长子潘有能(1742-1764),第二妾周氏所生。在广州出生。由此判断,26岁左右的时候,潘振承来到广州,比较接近事实。
他在魁官行一直工作到1744 年,也是他 30 岁的时候。就是说,潘启官在魁官行工作的时间大概有 7 至 8 年。
1744年,潘启官结束了其在马尼拉的贸易生涯,来到了对外贸易日渐兴旺的广州。到广州后,“在陈姓洋商行中经理事务,陈商喜公诚实,委任全权”。一位名叫陈正的商人所开办的达丰行担任司事。
潘启官乾隆九年抵达广州后,是在陈正开办的达丰行工作,而且极受陈正的重视。陈正将行务全权委托给他,故代表达丰行进入行商名录的是 Pounkeyqua,而非陈正。
潘月槎《潘启传略》说到“及壮由闽到粤”,如按《礼记·曲礼上》所称“三十曰壮,有室”去理解而作出推论,潘启入粤时约为30岁,那么,潘启应是约在乾隆九年(1744)入粤。
乾隆十年(1745年),原配夫人黄氏生下潘启的第三子潘有勋(黄氏的第一子)。是年,黄氏已29岁。
三子有勋(1745-1780),字达臣,号铭石。官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孝母(生母为振承元配黄氏,长居福建)举家归居福建漳州,自立一系。
1748瑞典,在一张地图上将陈氏行商的达丰行,标注为潘启官的商行。潘启官在达丰行任职。此时潘启能成为达丰行的合伙人。
到 1750 年,潘启官慢慢的变成了一位富有的商人。更重要的是,他在这期间建立了极为良好的与西班牙商人的贸易关系,留下了一定的人脉资源,为其后来在广州的贸易事业打下了极为良好的基础。
潘启官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首见于 1750 年 9 月 12 日,这一年他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签订合约,提供了茶叶、丝绸、生丝及南京布等货品,总价值达 34740. 114两,在当年对英国公司贸易中排名第五。
潘启官在1750年左右创办了同文行,此后便以自己创建的洋货行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进行贸易。
1750 年10 月29日英国东印度公司档案称: “潘启官已经交付给我们的茶叶质量非常好,我们从始至终希望再购买 100 箱。他所提供的上等茶叶数量也是最多的,很少有不合格的茶,故潘启官供应的茶叶被称为“潘启官茶”,并成为欧洲质量的标志。
1750—1751 年是潘启官开始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贸易的时间。作为一位新的供货商,一开始步入与英国公司的贸易时,就能获得前六名的好成绩,反映出潘启官当时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实力和较为良好的经济基础。
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资料显示,1753 年7月16日,潘振承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同时签订了生丝1192 担,每担 175 两,丝织品 1900 匹和南京布1500 匹以及茶叶等三份合同。这三笔贸易数额相当大。据此能够准确的看出: 第一,潘启官已经在江南地区拥有大量的生丝来源。第二,18 世纪50 年代以后,欧洲对生丝的需求急剧加大,之前年份的生丝交易大多在百担以内,而 1753 年的订单应该也是英国人购买生丝破天荒的记录。第三,潘启官一次性地提供千担以上的生丝,可完全说明其已经垄断了当时广州市场对欧洲的生丝贸易。
7 月 17 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档案称,“潘启官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商人伙伴,与这样一位对丝绸生意很熟悉的大人物合作,似乎是最合适的。”
1754 年,粤海关监督李永标任命4名行商担任英国船只的保商,潘启官即为其中之一。
这一年,同时将潘启官和当时广州贸易中的前五名行商—宝开官、蔡瑞官、陈捷官、蔡煌官和颜瑞舍等一起列为广州六大行商。这一年,潘启官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还有熙春茶贸易的记录。
1755 年4月,潘启官等六位商人说服政府官员颁布命令: “凡与欧洲人交易之铺户必须每五家签具联保,并取得某一行商作保,保证对全部贸易合约负责,并互相保证履行。船只从欧洲抵埠后,上述铺户准其与私人交易,但属于公司所有之进口商品,应由保商订约负责,铺户不得径行交易,至于珍奇物品,如珍珠、珊瑚、宝石、琥珀等物,皆属御用物品,铺户不得擅自买卖。
据英国东印度公司档案数据统计,1755 年对英国公司供应货物的前 6 位行商为潘启官、宝开官、颜瑞舍、蔡仲官、叶义官、蔡瑞官,潘启官排名第一。
1755 年,潘启官及其兄弟潘瑟官,以达丰行的名义与丹麦亚洲公司签订了供应武夷茶的协议和合约。
法国南特公共图书馆( BMN) 保存了一份极为珍贵的档案,1755 年潘启官向法国东印度公司购买695两番人参(西洋参)。
四子,有度(1755-1820),1755年出生,字宪臣,号容谷,商名致祥。初为即用郎中,敕封翰林院庶吉士,钦加监运史司衔。1788年接任同文行商务,任公行首领十余年。
1756 年,由于档案残缺,所记录下来的潘启官给英国东印度公司提供的茶叶仅为1409. 26担,价值9197. 41两。
1757年, 乾隆下令实行全国“一口通商”,撤销闽海关(泉州)、浙海关(宁波)、江海关(松江),四大海关仅留广东一处。
广州十三行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商贸传统, 一度成为官设海外贸易的“特区”, 独享外贸垄断特权, 由此孕育了一个“天子南库”。
同文行等洋行获得了跨国垄断贸易的特权,各国客商向中国买卖商品,一定要经过广州十三行这一“中间商”。
1757年6月,一艘西班牙船从马尼拉抵达澳门,西班牙人向潘启官预付了大约 20 万西班牙银元,他们从潘启官手中购入了大量的南京布、丝织品和生丝等。
1758 年,潘启官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签订了茶叶合同,负责提供头等武夷茶2000担、屯溪茶1000担,总价值为3.9万两。
这一年由于行商整体的供货量都比较少,潘启官虽然只有3.9万两的供货,仍然位居供货行商的榜首。
在潘启官之前,担任广州行商总商的是宝开官。宝开官由于“夷欠”负债过多,其资元行破产倒闭,宝开官也于 1758 年 9 月 11 日病故。
1759年,潘启官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再次签订了大单茶叶合同,实际提供了武夷茶、松萝茶、屯溪茶和熙春茶等共 3873.95担,价值47136. 404 两,排名第六。
至此, 潘启官的同文行已发展成为当时广州对外贸易最重要的商行,特别是在茶叶和丝绸贸易中成为当时供货商中的翘楚。与此同时,潘启官与当时来广州的各国洋商也维系着良好的关系,获得了外 国商人的信任,故时人称“夷人到粤,必先见潘启官”。
乾隆二十五年,“洋商潘振承等九家呈设立‘公行’,专办夷船,批司议准”。“公行”从之前的松散组织到清廷正式批准,意味着官府对行商以及对外贸易管控的加强,外洋行与本港行事务进行分离。
这一次公行成立本来应是 10 位行商参加,但由于陈镇官被驱逐,所以只剩下 9 位,分别为:潘启官(同文行)、颜瑞舍(泰和行)、陈捷官(广顺行)、蔡煌官(义丰行)、蔡瑞官(聚丰行)、陈祖官( 源泉行) 、张富舍( 裕源行) 、陈雄官( 远来行) 、叶义官 ( 广源行) 。
1760 年,潘启官当选为公行主席,担任总商。陈捷官成为财务主管。颜瑞舍担任税务会计师。蔡煌官的合伙人邱昆( Semqua) 被任命为秘书。
1760年、1761年、1762年这三年,潘启官仍以达丰行的名义与广源行、广顺行、泰和行合作,同丹麦亚洲公司签订了供应茶叶的合约。其中,1762 年供应茶叶的数量为 7450 担
五子有原(1760-1797),1760年出生,字志臣,号沦泉,敕候选布政司理问,敕授儒林郎,曾组建“常荫堂诗社”。《同治番遇县志》有记载。
1761年10月,潘启官依旧代表达丰行签订合同,潘振承应该是在乾隆二十六年底左右,彻底退出达丰行职务,开设同文行。身份上也“达丰行潘启官”转变为“同文行潘启官”转变。
1762 年,潘启官与瑞典人秘密交易了15000担茶叶。但此事于1764 年被广东政府和公行发觉,潘启官道歉后,公行对他的处理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以支付银 20000 两罚款了事。
七庶室许氏(1763-1842)。1763年,许氏出生。如果当今有人49岁了,还在想未来能找到一个小妾,还是今年刚刚出生的,那么这种想法是不健康的古代思想。也能够理解成,到了70岁的时候,找一个20岁的小姑娘,这也许300年之后的今天,依然也是有极少数的存在的。
乾隆二十六年,达丰行行主陈正引退,改由陈贵观掌管。从达丰行陈正到陈贵观的交接,达丰行应该出现了行务上的分离,陈贵观专办本港事务,而潘启官作为达丰行股东之一,创立同文行专办外洋事务。
1764年,长子潘有能去世,属于早逝,年仅22岁。但古人自有古人的办法,潘有能这一支,称为长房。有能无子,以四弟有度长子正亨入嗣。
正亨(1779-1837),字伯临,县副榜贡生。官至刑部湖广清吏司员外郎,知府衔。正亨楷书尤精,是有名气的书法家。
兆显长了福桑(1875-1938),号月槎。长期在广州河南开办月槎学塾,并在预备国民学校等处讲学,着有《潘启传略》。
1766年生丝收购案中,年初签订的合约为300包南京生丝,每担280 两,到12月将生丝送到黄埔时,其成本已升至每担320两,每担要损失40 两,但潘启官宁愿承受损失,也不愿失信于英国人,并完成了这次贸易,获得了英国人的高度评价。
1766 年,瑞典商人无另外的来源能买到所需要的优质茶,潘启官便成为瑞典货物的最大供货商,并收到了最大份额的报酬。
2 月 10 日,潘启官以个人名义在广州给英国伦敦的东印度公司董事部的负责人写了一封信,原信是用西班牙语写的,并有中文签名,盖有他的中文印章。信中写到:
我清楚地预见到我不会因此而受益,因为生产这种稀缺且昂贵的商品的南京省的蚕意外死亡,我损失惨重。
目前这是确凿无疑的事情,我非常清楚应该耐心地接受事实并尽力弥补损失,这是贸易的后果。我曾经向你们的大班提过,但没有成功,因此我冒昧地向你们再次请求,出于对你们贸易的热情,我以比这里任何其他商人都低得多的价格履行合同,我因这份合同损失惨重。
因此,在其他有利可图的合同中,当我的货物和价格与其他商人的相同时,我应该比其他商人享有优先权,以便在某一些程度上弥补我的损失而又不会给您带来任何损失,目前来看对我来说应该是合理的。
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将以我的热情和感激,为你们提供我力所能及的一切服务,如此,我将永远为贵公司的荣耀和成功而保持我的善意和线 年,潘启官与瑞典东印度公司二班知里( Jean Abraham Grill) 签订了茶叶合同,为该公司供应武夷茶4550 担、安溪茶500担,预收银 50005两。
1767 年,他还投资了中国帆船“埃克希”( Eckhing) 前往科钦的贸易。
(乾隆三十三年),54岁1月,一艘西班牙船只从马尼拉抵达澳门,载有 70 个箱子,里面装有 11万西班牙银元,大部分都流向了潘启官。
1768 年贸易季,潘启官摆脱了被“三家联盟”长期纠缠和追逐的局面,最终以839259.28 两的供货价值再次位居榜首。
1768 年,潘启官还帮助英国东印度公司特选委员会解决了行商自备驳艇装卸商船货物损失问题,他承诺所有损失货物,本人照数赔偿。
1770 年5月1日,“三家联盟”(公行中最重要的行商蔡煌官、颜瑛舍及陈捷官“三家联盟”)因领袖蔡煌官的去世而完全瓦解,公行内再没有人可以轻松又有效地反对潘启官,潘启官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
梁廷枏《粤海关志》称: “迨乾隆三十五年,因各洋商潘振承等复行具禀,公办夷船,众志纷歧,渐至推诿,于公无补。经前督臣李侍尧会同前监督臣德魁示禁,裁撤公行名目,众商皆分行各办。
1770年,潘启官以 2232 两的价格向瑞典东印度公司商人吉恩·亚伯拉罕·格里尔( Jean Abraham Grill) 购买了 28 块手表。每块手表的价格约为 80 两。毫无疑问,这些物品是作为礼物购买的。给皇帝和官员们进献这些礼物,对行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因此潘启官率领其他 9 位行商于 1770 年 2 月 14 日向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部递呈了一封信函,主要是希望英国人此后来广州贸易时不要携带奇珍异宝等,并称如果携带的话他们将拒绝购买。
七子有科(1770-1820),1770年出生,字鼎臣,官至兵部职分司员外郎,钦加盐运使司衔。
潘启官顺应大势,并利用其与英国人及广东官府良好的关系,与英国人合作,充当了说服广东官府解散公行的说客,在 1771 年时成功地将公行瓦解。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也有记录,“1770 年管理会在向董事部的最后报告中,终于能够报告公行解散了: 我们极为高兴能将公行解散的消息告知你们,公行对本口岸的贸易是不合理、不公平和压抑的。这种可喜的事,是发生于 1771 年 2 月 11 日这一天,两广总督李侍尧签署了该项法令,并于 13 日公布。法令规定,对外贸易可根据这个有害的垄断( 公行) 未组织以前的方式来进行。自公行解散后,行商不再互相担保。”
乾隆三十七年(1772 年),潘振承将伦敦汇票用到自己商号的国际贸易金融运作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中国使用汇票的第一人。
1772 年 7 月,英国广州管理会给他写信,信件是用葡萄牙文写的,而他的复信则是西班牙文。
1772 至 1782 年间,潘启官没再次出现过对手,一直稳居对英国公司供货商的第一名。
潘有为中进士。官至内阁中书加盐运使司,后参与编校《四库全书》,且工书善画、喜诗好藏,是中国近代有名的书画家、诗人、收藏家。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59岁
1773 年,为帮助朝廷平叛,潘启官等“踊跃急公,情词恳切”,捐款 20 万两佐助军需。潘启官因此获得了朝廷嘉奖,“恩加三品顶戴,诰授通议大夫之衔”。
藏在哥德堡历史博物馆的潘启官肖像画,应该就是绘于 1773 年。这幅肖像送到瑞典的时间应在 1773 年到 1776 年之间。当时,潘启官正好是 60 岁左右,也与肖像画所绘制的形象相符。
在 1775 年至 1778 年间,每年都有小行商的联合,试图重振行会,但都遭到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反对,而潘启官的立场则是摇摆不定的。
他倡议创设行佣基金, 又称行用, 就是从进出口货交易中, 按固定价格征收30%, 用在所有开支, 如应付官府勒索, 使行商免因勒索而破产。又如用于行贿送礼, 使行商免因不当干涉而歇业。再如支付河工、军需费用, 使行商免因误工而关闭。“行用者, 每价银一两奏抽三分以给洋行商人之辛工也。继而军需出其中, 贡项出其中, 各商摊还洋货亦出其中”, 作用最大的是帮助破产商人清还夷债。
1776 年,一艘由黑山( Monte Negro) 船长指挥的西班牙船抵达澳门,潘启官担任该船的保商。
潘启以一部分商业利润在广州珠江以南、运河以西购置约20公顷土地,是一块南北长600多米,东西宽300米的狭长地带客名该处及周边地称为龙溪乡,并在此定居。
潘启及其后代在此经营建筑群落院舍及花园。运河以西为十三行商伍家的花园。运河原称南溪,后称漱珠涌,该涌现已改成暗渠,渠面成为步行街。
《潘氏族谱》记载:“清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在广州府城外对海地名河南乌龙岗下运粮河之西, 置余地一段, 四围界至海边, 背山面水, 建祠开基, 坐卯向酉, 兼辛巳线, 书扁额曰‘能敬堂’。”
1777 年,两广总督兼任粤海关监督杨景素下令,不允许潘启官经常以他侄子的名义来进行贸易。
1778 年,西班牙人希望在广州建立他们的商馆,潘启官遂将同文行旁边的房屋提供给他们,而西班牙贸易的最大份额一直由潘启官负责处理。
1778 年,担任粤海关监督的图明阿曾要求潘启官从英国散商狄坚信( Dickenson) 那里购买一些珍稀物品送给他,但潘启官拒绝执行,图明阿因此而十分愤怒,并下令终止了他与英国人的贸易。
乾隆四十四年 (1779年) 英人之记载:当时共有八家行商, 其中有四家欠下巨债共380多万元, 不得已破产, 另外三家也欠下不少债务, 勉强可维系下去, 只有潘振承的同文行欠债不多。欠债最多不过八万元, 实可称为当时行商中最有信用之惟一人物,他不但能完全清偿债务,而且有余款借贷给各商, 他在外商中留下极高的信用和良好的印象。
潘有能无子,以四弟有度长子正亨入嗣。正亨(1779-1837),1779年,正亨出生,是潘振承的孙子。字伯临,县副榜贡生。官至刑部湖广清吏司员外郎,知府衔。正亨楷书尤精,是有名气的书法家。
1780年,潘启官更以 1147929. 96 两的供货总价值,首次突破粤海关对外贸易史上个人供货的百万大关,同时也创造了粤海关对外贸易史上令人赞叹的、十分罕见的奇迹。
1780 年,泰和行颜瑛舍、裕源行张天球因巨额“夷欠”宣布破产倒闭,广东政府将两位欠商的债务“着落联名具保之商人潘文巌等分作十年还清”,以潘启官为首的行商群体承担了破产行商债务偿还的责任。
1780 年,潘启官因其第三子潘有勋去世,再次表示要退出广州贸易,英国人对他的评价是:“潘启官现在的财富、权力与影响力在各方面都是无与伦比的。”
虽然病况长达半年之久,但在他几个儿子的共同支持下,潘启官仍然坚持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进行贸易。
1781年10月,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艘商船到达广州,外商将船上“全部的棉花售给潘启,他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占优势”。
1781 年的供货价值达 614417.435 两,仍就保持了本贸易季供货“冠军”的地位。
1782年2月23日, 黄埔附近的长洲岛发生来自“黑斯廷斯号”的一名孩童开枪误伤中国人致死的案件, 潘振承当时正好是该商的保商, 他得悉后, 多方走动, 上下疏通, 最后裁定小童年仅12岁, 尚未成年, 根据中国法律, 15岁以下是不致受刑的, 只要求将手枪交出了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 ,寄居澳门的公司大班(原指船长, 此处是指公司负责人), 与澳门葡萄牙当局发生纠纷, 他获悉后,连忙叫大班向两广总督和海关监督求援,于是,“收到总督和海关监督一封非常善意的回信, 准船长威尔逊及其船只立即前往广州, 并对他们的不幸表示极大的关怀”, 有总督和监督作后盾, 澳葡当局当然不敢与英商为难, 问题自然顺利解决了。
事后, 英商十分感激,在第二年(1783年)4月5日的设宴招待14位有地位的地方官时,也专程请上潘振承相陪。
从此,潘振承赢得了外商的爱戴和尊重,“夷人到粤必见潘启官”, 有生意也来找潘启官, 这为他带来了充足的客源、货源和财源。
1782年, 泰和行颜时英(Yngshaw)、裕源行张天球 (Kewshaw)借欠英商银两高达200万两,无力偿还而被迫破产。粤海关即时“将泰和、裕源行两商的资财、房屋, 交地方官悉行查明估变, 扣除缴应完饷钞外, 俱付夷人收领。其余银两, 着落联名具保商人潘文启等分作十年清还”。
后来, 潘振承动用了行佣基金, 将夷债还清, 这不仅使夷商收回了所得,又帮助了同行友人,而且还为清政府解除了后顾之忧, 因为一直以来, 清政府都害怕行商拖欠外商债务,容易受外商挟制, 造成内外勾结, “洋商、胥吏以及地方势豪引诱串通, 弊端百出”, 动摇其统治根基。潘振承成立互助基金, 还清夷债这一举措, 可谓一举三得。
1783 年,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部返回1781年已运去英国的质量差或运送过程致损的茶叶,总量达到1402箱,价值超过 1 万两白银。尽管茶叶包装损坏严重无法辨别茶叶所属商号,潘振承仍然如数进行赔偿,开启了向外商退赔质量差茶叶的先例,也让潘振承赢得了国际口碑,被当时的外国商人称为“最可信赖的商人”。
1783 年至 1787 年是潘启官贸易生涯的最后五年,在这五年中,虽然潘启官已年过七十,而且体弱多病,但他依然保持着昂扬向上的奋斗态势,坚持出席每年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签订合约的谈判会议,力争最优惠的价格,故他与英国公司的贸易记录从没再次出现任何衰败的迹象。
1783年,潘振承告知英公司的大班, 每担生丝从原来的270两提价到275两, 所提的五两, 用作贿赂海关(是当作礼银送给海关监督的), 保证生丝的完全运出。
1784 年,第一艘美国船“中国皇后号”( Empress of China) 来广州贸易,潘启官充当了该船的保商。
为了方便,潘启官没有将美国和英国之区别告知粤海关,并将“中国皇后号”登记为一艘英国港脚船。这一次,美国人在广州与潘启官只进行了西洋参交易,美国人卖给了潘启官 30 吨西洋参,每磅价值 30 元。当时广州市场西洋参价格已经下跌至每磅 15 元,潘启官与美国人的这次西洋参生意应该亏了不少钱。
1784 年,以潘启官为首的 8 位行商向朝廷汇报了海关与洋行经营的各种弊端,希望改革广东洋行行务,后经朝廷批准,由钦差大臣、工部尚书福康安正式酌定条款,改革粤省洋行行务。
同年,在查办天主教罗玛当家哆啰引多国传教士入内地传教一案中,潘启官作为行商总商,被以涉嫌接纳外国传教士,任由洋人传教的罪名而罚款 12 万两。
同年,在“休斯夫人号”( Lady Hughes) 案件中,潘启官作为该船的保商,也曾被南海县拘拿审讯。
乾隆四十九年, 尚书福康安、两广总督舒常奏议, 洋行商人潘文严等情愿将洋货内如钟表等类可以呈进者, 每年备办, 吁垦监督代为呈进。朱批“无庸议”。
作为洋行总商的潘启官在与广东政府几十年的周旋中,有得有失,但总体来说,他能够将自己的财富和商行在风风雨雨中平安存下来,这确实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从 1785 年到 1788 年,每年都有 3 至4 艘西班牙船只来广州,他们的贸易对象主要是潘启官,或者由潘启官充当中介。
1785 年,据英国大班称,潘启官正在向需要丝绸并有钱预付的西班牙商人提供大量生丝。相较于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与西班牙的贸易数量和金额虽然并不算大,但它是一项很稳定的贸易业务,且给潘启官带来了大量白银资源,广州其他商人则无法与潘启官竞争。
潘正绵(1786-1826)号韶石。1786年出生,嘉庆十八年(1813)举人,拣选知县,即用内部员外郎。有著作。
七房潘有科,子潘正琛(1786-1847),1786年出生,字香谷。嘉庆二十三年(1818)举人,任揭阳教谕训导,后任刑部安徽司员外郎。
1787 年,因“台湾剿捕逆匪,粤省招募新兵,巡防海口”,潘启官等又捐银 30 万两,以充军需,并获得“诰赠资政大夫,敕赠文林郎翰林院庶吉士加一级”的恩赏。这些贡献无疑成为潘启官与官方保持良好关系的润滑剂。
四房潘有度,三子潘正常(1787-1812),1787年出生,字棣旉。嘉庆十三年(1808)举人,
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官至吏部考工司主事。五房潘有原长子潘正衡(1787-1830),1787年出生,字钧石。诗人,陶瓷、书画鉴藏家,建黎斋,专为贮藏黎二樵(黎筒)书画之用。
如果从 18 岁时算起,直到 1788 年 1 月去世,潘启官从事对外贸易整整 56 年,其间虽然也出现过几次危机和灾难,但他都凭着自己极为敏感的商业政治头脑、卓越的商业谈判技巧和智慧、极具魅力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敢于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战胜了困难、度过了危机,并通过长时间对欧洲各国商人的贸易积累了丰厚的财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成为了乾隆中后期广州商界的商业明星和杰出商业人物,甚至我们大家可以将潘启官经营广州对外贸易的时期称之为“潘启官时代”。
套用那句著名的话,应该准确的说,没有“潘启官的时代”,只有“时代的潘启官”。
这个时期,政局稳定,国力昌盛,财政宽裕,人民生活相对安定,农业得到迅速发展,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的经济发展达到历史上的顶配水平。滚滚而来的商品大潮,中国保持长期出超,为外贸发展打下良好的根基。
由于广州优异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广阔的经济腹地,清政府又指定广州为唯一的中外海上通商的口岸,广州快速地发展成为贸易全球化的商贸中心。
与此同时,也造就十三行对贸易垄断集团,培养了潘启等一批稀有的兼涉商务与外交的洋务人才,成为政府、内商与外商关系的主要媒介。
如是,我们做潘启官的年谱,才不是为“一家”而言,而是为一国而言,才会更有意义。
我们也从研究家族史,升华到研究国史。只是这国史,确实是由一家一家构建而成的。
3、潘刚儿、黄启臣、陈国栋《广州十三行之一:潘同文行》,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4、王丽英《浅论广州十三行商人的俗信——以潘家、伍家为例》,《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5、汤开建,李嘉昌《清代广州同文行第一代行商潘振承商业活动考述——清代广州十三行行商研究之五》《中国经济史研究》2023年第3期
6、刘和富.《清代广州三大行商家族事迹补考》.《历史档案》,2024年第1期
7、李妙珠,杨奕.潘振承《从闽南船工到全球贸易巨擘》,《福建日报》,2025年5月2日
(图片来自:刘向东,《十三行商早期首领潘振承及漱珠涌》,2023年3月3日)
龙溪二约”一棵百年古榕,树下镶嵌“榕风鹤趣”的石碑,这是潘氏后人书法家潘景晴所题。
文中写到:~~~如是,我们做潘启官的年谱,才不是为“一家”而言,而是为一国而言,才会更有意义。我们也从研究家族史,升华到研究国史。只是这国史,确实是由一家一家构建而成的。~~~今天看到清代中期著名历史学家,方志学奠基人章学诚的一段话,对此更有感悟。章学诚说,方志乃一方全史。方志为国史要删。他认为,史书与志书,具有同样的性质和作用。他说,“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记一朝,天下之史也”。